关于湖北新诚亿钢结构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2日收到的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鄂0281执1656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湖北新诚亿钢结构有限公司所有的机械设备(设备清单附后)。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6月29日至自2023年6月28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