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辽河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30日收到的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3执保10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保全人辽宁辽河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机15套。规格型号:ZJ50\3150J。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21038120180041。
二、查封期限2年,自2021年6月30日起至2023年6月29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