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鲁星钢管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25日收到的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0212执143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鲁星钢管有限公司名下的无缝钢管1057.792吨及钢坯741.207吨。

二、查封期限:2021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3日。

查封由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