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24日收到的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9执68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动产。(详情见附表)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6月24日至2023年6月23日。

查封由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