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铁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24日收到的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9执68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铁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动产。(详情见附表)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6月24日至2023年6月23日。
查封由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