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城市鑫民意冷饮食品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23日收到的海城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381执204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城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海城市鑫民意冷饮食品厂所有,所在地海城市鑫民意冷饮食品厂车间内,登记在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21038120160011的机器设备81台/组。(查封清单附后)

二、查封期限2021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1日。

查封由海城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