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祥泰健身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18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津02执65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天津祥泰健身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机械设备数68套,动产抵押登记证为:津西青动抵登字(2016)第0051号,查封设备与记载清单一致。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6月18日至2023年6月17日。
三、原查封案号:(2019)津02执保140号。
四、原协助机关: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管局。
查封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