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同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17日收到的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京04执恢9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山西同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位于离石区信义镇信义工业园区的机器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6月16日起至2023年6月15日止。查封期间内未经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对上述查封财产办理过户、转让、变更、抵押、质押、毁损、灭失、出租等设定权利负担、进行权利处分的行为,否则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查封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