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北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12日收到的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辽0202执恢75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大连北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下列资产:详见《大连北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泊位、设备资产清单》和《大连北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设备资产清单》。
二、继续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6月27日起至2023年6月26日止。
查封由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