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精特制衣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12日收到的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辽0803执7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查封营口精特制衣有限公司设备,查封明细详见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6月15日起至2023年6月14日止。
查封由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明细表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