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鲁圣电力器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11日收到的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1执1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鲁圣电力器材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一宗(设备清单以日照市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岚工商抵登字(2018)第37号、58号动产抵押登记证书登记清单为准,详见附件)。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5月18日起至2023年5月17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