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巨野县荣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11日收到的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1725执9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巨野县荣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所有的制砖土方及煤炭一宗(查封财产详见查封物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7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