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奥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25日收到的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5执恢66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东营奥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登记编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5)第0118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第0341号、37052019008120的项下动产(具体动产以所列清单为准)的查封。
该行为由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