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顺圣兴高温合金研究所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24日收到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辽0403执19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抚顺圣兴高温合金研究所所有的部分生产设备(操作机一台、取料机一台、两段式煤气发生炉一个、一吨电渣炉及配套设备、天然气加热炉一套)。
二、期限二年,即从2021年7月21日-2023年7月20日。
查封由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