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榆县金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24日收到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吉08执保4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通榆县金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向海乡查嘎歹村的金源向海光伏电站(通榆金源20MWp分布式农业光伏发电项目)。

二、查封期间不得将查封物转让和设定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

三、查封期限为三年,从2021年7月27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止。

查封由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