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州市创基板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0909004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月16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4)滨中执字第48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滨州市创基板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博兴县兴福镇民营经济园区该公司厂区的抵押登记证编号为博工商抵登字(2012)第0042号项下财产。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1月15日起至2027年1月14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