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梨树县凯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15日收到的宁安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黑1084字执保第2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宁安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梨树县凯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郭家店镇铁道专用线旁产房机器设备。

二、查封日期: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至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查封由宁安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