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辽河油田申鹏石化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18日收到的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辽08执22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盘锦辽河油田申鹏石化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欢喜岭供热站有闲置设备,包括蒸汽锅炉三台(一台四吨、两台6吨)锅炉离心引风机三台、湿式自激脱硫除尘器三台及配套设备、换热器设备八套及从申鹏公司供热站到欢喜岭采油厂第四联合供热站之间供热管网设施。

二、查封期限二年,从2021年7月15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