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江华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17日收到的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川1024执33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查封内江华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该公司生产线的铂铑合金漏板239千克,动产抵押登记编号:内工商抵(2017)第0029号。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1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3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