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科大鼎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15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鲁0811执3581号之九”《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山东科大鼎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公司院内设备两宗:(兖工商)抵登字[2017]00085号、(兖工商)抵登字[2014]0097号的查封。

该行为由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