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地丰涤纶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680412-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11日收到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3)黑高商初字第12-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黑龙江地丰涤纶股份有限公司在阿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抵押的所有机器设备共计557台套。抵押登记号:哈工商阿抵字(2011)003号。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从2022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7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哈工商阿抵字(2011)003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