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照市耐尔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14日收到的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1102执25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日照市耐尔实业有限公司名下在日照市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抵押的抵押证号为日岚工商抵登字(2018)第74号的动产设备继续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间自2021年7月16日起至2023年7月15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