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和浩特市桦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1401263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1月21日收到的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内0103执2639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呼和浩特市桦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名下:
大型固定式建筑结构板仓库(2.5万吨)2座
大型固定式建筑结构板仓库(2.6万吨)4座
筒仓(150吨)1座
电机(YBX100-280)1台
水泵(175/13)1台
输水管1套
实验仪器2套
设备基建基础
散装水泥库提升罐6座
变压器1台
电子秤(121吨)2台
筒仓(利浦)3座
油罐1个
税控加油机(32C1100A)1台
压力表2台
罗茨鼓风机3台。
二、查封期限两年,2024年11月20日至2026年11月19日,查封期间不可进行转移登记。
查封由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