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巫山县宏铮彩印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9日收到的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渝0237执161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巫山县宏铮彩印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印刷机2台(其中日本小森对开四色1台)、切纸机1台、分切机1台、复膜机1台、压痕机3台、瓦楞纸板生产线1套、圆压模切机1台。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查封期间自2021年7月7日起至2023年7月6日止。
查封由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