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天全县宏浩钢铁炉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7日收到的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川18执恢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四川省天全县宏浩钢铁炉料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四川省天全县始阳镇新民村、四川省天全县青石乡沙坪村七组厂房内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7月5日起至2023年7月4日止。在查封期间内,不得办理抵押等变更登记手续。

查封由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