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民薄膜太阳能科技(淄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6日收到的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3民初2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国民薄膜太阳能科技(淄博)有限公司(原名称:山东淄博汉能薄膜太阳能有限公司)名下动产抵押登记书(登记编号:37032019006496)中的登记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二年,查封期限自2021年7月2日起至2023年7月1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