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清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7313029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9月13日收到的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晋02执287号、288号、289号、29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山西清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详见查封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2025年7月30日至2027年7月29日),查封期间不得为其办理变更、转让、质押等手续。

查封由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