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云达慧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2日收到的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川1111执189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查封对登记在被执行人乐山云达慧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位于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腾飞路8号的机器设备即摇臂钻(型号Z3050)一台,铣床(型号X5032)一台,线切割机(型号7745)一台,线切割机(型号7763)一台、行车电动单梁(型号LD-10T)一台、侧面铣床(型号1868)一台、自力套丝机(型号Z3T-R4)一台、压弧焊机(型号NBC350)一台,抵押登记证书:川乐沙工商抵字(2016)第34号。查封期间不得办理变更、过户、设定他项权利登记等手续。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即从2021年6月28日起至2023年6月27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