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澳星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1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16执4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澳星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抵押登记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4)第0215号项下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7月8日起至2023年7月7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