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陆鑫汉宇炉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8010063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9月21日收到的山西省平陆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晋0829执63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平陆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平陆鑫汉宇炉料有限公司厂区所有设备、附属设备、钢结构车间等设备(清单附后)。
二、查封的设备及附属设备、钢结构车间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9月18日至2027年9月18日止)。
三、所查封财产由被执行人平陆鑫汉宇炉料有限公司管理、使用,不得转移、变卖、毁损、设置权利负担。
查封由山西省平陆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