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精通无缝钢管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30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二中执字第03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天津市精通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抵押给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南支行的机器设备,证号:津南动抵登字(2013)第0018号。

二、查封自2021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5日。

查封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