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顺丰合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5月20日收到的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辽0402民初169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冻结抚顺丰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名抚顺亿龙化工有限公司)名下设备,登记编号:抚东工商抵字(2015)第13号(详见设备清单)。

二、期限二年,自2022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

查封由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设备清单

注:编号为抚东工商抵字(2015)第13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