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开恒达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3101060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2月24日收到的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402执60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查封、冻结被执行人中开恒达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辽宁恒达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机械设备(详见查封名单)。

二、期限二年,自2023年2月23日至2025年2月22日。

查封由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名单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