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爱三峡益众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1日收到的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豫08执106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博爱三峡益众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博爱县磨头镇后十里村厂区内的60万方LNG液化装置成套机器设备(60×10⁴Nm³/d天然气液化项目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3月23日起至2023年3月22日止。

三、在查封期间内,博爱三峡益众新能源有限公司不得转移被查封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查封由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