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市彪马车轮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26日收到的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3)焦执字第143-1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焦作市彪马车轮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马村区光明路北侧厂区内已抵押的机器设备,设备名称为旋压机,数量三台,规格型号分别为2010008、2010009、XYJ-3以及电泳线一套(机器设备均为济南辉煌电器有限公司生产)。详见设备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6月28日起至2023年6月27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