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昌双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25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冀02执294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唐山昌双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抵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河北路支行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1年7月2日起至2024年7月1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