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晶诚(郑州)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24日收到的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4)郑执一字第909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晶诚(郑州)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DISCODFD-2D/8R半导体晶体切片机两台,划片机DAD-2H/6R二台,划片机K/S9821一台,划片机M-1100两台,塑封压机TOWA-175(200)三台,混合功率讯号IC测试系统TESTERCATALYSTAS8000十九台等所有机器。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6月23日起至2023年6月22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