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源轮胎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22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1执409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兴源轮胎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抵押设备(动产抵押登记编号:37052019005343、37052019012185,登记证明编号:10718922001279958385)。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6月21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