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市同鑫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21日收到的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豫08执恢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焦作市同鑫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在焦作市高新区永兴路1212号公司内的生产设备即流延机和分切机各一套。
二、查封期限两年,2021年6月30日-2023年6月29日。
查封由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