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鑫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17日收到的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出具的“(2018)冀8601执1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查封河北鑫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名下1080立方米高炉。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6月17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上述产能的抵押、转让等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
查封由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