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恒兴钢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11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津01执保9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天津市恒兴钢业有限公司名下1450mm六辊可逆轧机生产线、160m/min带钢镀铝锌硅生产线(登记编号:12012019001748)。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6月3日至2023年6月2日。

查封由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