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临安超杰聚氨脂合伙企业的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9日收到的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浙0112执保55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解除对被申请人杭州临安超杰聚氨脂合伙企业名下已设定抵押物品的查封(详见清单)。
该行为由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8月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9日收到的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浙0112执保55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解除对被申请人杭州临安超杰聚氨脂合伙企业名下已设定抵押物品的查封(详见清单)。
该行为由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