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市四方管件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10日收到的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802财保5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查封营口市四方管件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给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站前支行的设备(价值419万元),编号:2016-0805-84。

二、查封期限:2021年5月27日—2023年5月26日。

查封由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