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新友印刷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6506011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4月16日收到的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辽0283执恢1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沈阳市新友印刷有限公司所有的十六台机械设备(详见附后清单)予以继续查封。

二、查封期限两年。(2026年4月9日至2028年4月8日)

原查封案号(2017)辽0283执3554号

查封由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