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投广东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1307013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6月28日收到的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粤08执保13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国投广东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位于广东省遂溪县附城乡工业大道(国投广东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工厂内)的机械设备(详见附件保全财产清单),查封限额为1448100元。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查封期限自2024年6月26日起至2026年6月25日止。
三、上述财产在查封期间,不得转让、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查封动产交由被申请人保管。
查封由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保全财产清单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