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口戴纳思科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12020-2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6月15日收到的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石执字第00490-2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张家口戴纳思科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所有的怀工商抵字2013第31号项下所有动产抵押物。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3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1日。在查封期间,未经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不得为其办理转让、变更、过户、抵押等有关手续。

查封由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怀工商抵字2013第31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