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州瑞康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3401058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2月8日收到的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鲁1491执584号、(2018)鲁1491执58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德州瑞康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南侧蒙山路西,厂区内大豆蛋白生产设备生产线一套、大豆膳食纤维生产线一套、锅炉及附属设备、污水处理及附属设备、水处理及附属设备、配电及变电设备、化验检验设备。
二、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德州瑞康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服大道以北,厂区内大豆蛋白生产设备生产线两套、大豆膳食纤维生产线一套、锅炉及附属设备、污水处理及附属设备、水处理及附属设备、配电及变电设备、化验检验设备。
三、以上财产查封期限为2年,自2023年12月6日至2025年12月5日。
原查封案号:(2017)鲁1491财保182号、(2017)鲁1491财保183号。
查封由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