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德通起重机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0005039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0月21日收到的胶州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鲁0281执39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胶州市人民法院继续查封青岛德通起重机有限公司所有的3#、4#、5#厂房和42台设备。

二、期限自2023年11月2日起至2025年11月1日止。

三、查封期间不得为其办理抵押、转让等业务。

查封由胶州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