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国大钢结构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0511162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1月21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812执162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国大钢结构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兖工商抵登字(2015)0018号所载的抵押财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分别为:1.抛丸机,ZFHR1220,1套;2.变压器及配电箱,200KVA,1套;3.翼缘矫正机,HYJ-800,1台;4.摇臂钻床,Z3050X16,1台;5.数控火焰/直条切割机,CNC-CG4000,1台;6.液压剪板机,QC12Y-16*4000,1台;7.龙门式焊接机,LHA,1台;8.组立机,Z15,1台;9.C型钢机组,YX00KY50/80-80/300,1台;10.彩钢成型机,YX25-210-840,1台;11.电动单梁起重机,5T-19M,1套;12.龙门式焊接机,LHA,1台;13.组立机,Z15,1台;14.翼缘矫正机,HYJ-800,1台;15.电动单梁起重机,LD5T-19M,1套;16.数控切割机CNC-CG4000,1台;17.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LD5-19,2套;18.气保焊机,NB-500KP,2台;19.折弯机,1套;20.电子汽车衡,150T,1套;21.电动单梁起重机,5T-19M,1套;22.电动单梁起重机,LD5T-19M,3套;23.气保焊机,NB-500,2台;24.压瓦机,900型,1台;25.压瓦机,角驰820型,1台;26.压瓦机,角驰740型,1台;27.数控电脑飞锯,1套;28.空压机,LGE-22,1套;29.电动单梁起重机,LD10T-19M,1台;30.电动单梁起重机,LD5T-19M,2台。
二、续查封期限为三年(自二О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起至二О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兖工商抵登字(2015)0018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