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秉达薄膜太阳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2505092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2月8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津02执9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黑龙江秉达薄膜太阳能有限公司(原名黑龙江汉能薄膜太阳能有限公司)的设备(设备明细仍以原查封清单为准)。
二、查封期限:2年,自2024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3日。
三、原查封案号:(2020)津02执保44号
查封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原查封清单
2024年2月